2010年7月30日 星期五
信息公开指南 信息公开目录 信息公开目录编制说明
  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的规定,参照《福建省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《泉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和《安溪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,遵循公正、公开、便民的原则,编制《金谷镇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(试行)》(以下简称《指南》)。 本《指南》将根据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更新。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“金谷镇政府公众信息网站”上查阅本《指南》。 金谷镇人民政府办公室是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主管部门,负责推进、指导、协调、监督全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。镇人民政府的信息公开由镇政府办公室负责。根据《条例》规定,政府信息公开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。

详细内容>>
依申请公开
    由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涉及到一定的流程,因此建议您在正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之前,先利用本页面的“搜索”功能对主动公开信息进行检索。如果没有检索到您所需的政府信息,请您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。谢谢您的支持和配合!
信息公开制度 更多>>
  信息公开意见箱
CopyRight©2005 All rights reserved 安溪县金谷镇人民政府网  版权所有
联系电话: 0595-23366008   技术支持:天桥网络技术有限公司
建议用于1024*768像素 32位色的IE5.0或更高版本进行浏览
闽ICP备05035723号  本网站的网络实名是:安溪金谷